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(本科)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院系推荐、校内外专家评审、学校评定,我校拟推荐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参评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3日开始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。单位提出异议,须在异议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、所在单位和电话等信息(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)。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公示电话:0311-88596219(教务处)
教务处
2025年9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