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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〔2019〕36号 关于做好2020届专科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9-09-20 15:47:50  浏览:

各学院:

为落实2020届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,加强对2020届专科毕业设计(创作)的管理,使各环节的工作科学规范,保证毕业设计(创作)质量,根据《河北美术学院专科毕业设计(创作)管理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实际,经研究决定,就做好2020届专科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整体工作安排

2020届专科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:

(一)选题阶段:(2019年10月18日前)确定指导教师、申报毕业设计(创作)题目。

(二)中期检查阶段:(2019年12月4日前)对学生毕业设计(创作)以及指导教师工作进行一次检查,是否按照教务处及学院的要求进行,包括前期准备、进度安排等。如学生未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撰写与创作,指导教师有权力停止学生毕业设计(创作)的工作。

(三)评优阶段:(2020年5月22日前)各学院推选出优秀毕业设计(创作)及优秀指导教师。

(四)总结阶段:(2019年6月19日前)毕业设计(创作)教学质量的总结、材料归档、检查。

二、组织和领导

各学院成立2020届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的指导和管理,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的重要意义。要采取有效措施,认真处理好毕业设计(创作)与就业等工作的关系,从时间安排、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(创作)各环节的管理,把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,从而培养学生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。

三、过程与质量管理

(一)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文件,明确工作内容

各学院要根据毕业设计(创作)相关制度文件,强化和完善毕业设计(创作)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,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。

(二)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,提高指导水平

1.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中对指导教师的相关要求选聘指导教师,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,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,增强责任意识。

2.加强对毕业设计(创作)指导教师的管理,采取有效措施,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。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,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。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,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。

(三)增强质量意识,做好过程监控

1.各学院应加大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研究力度,根据各自学科、专业特点,开展院级毕业设计(创作)的管理工作。管理工作应进一步制度化和程序化,各专业在制定毕业设计(创作)指导书时应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,尤其是创作和撰写的指导过程,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。

2.加大检查力度,做好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过程监控,重点检查学风、工作进度,确保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有序推进。

3.教务处将加大各环节的检查力度,对出现的不合格情况予以通报。

四、相关材料上交工作时间安排表

序号

材料名称

送交时间

备注

1

各专业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计划

10月23日之前

教务处、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2

选题方向

教务处、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3

各专业选题情况一览表

教务处、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4

社会合作项目选题

教务处、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5

集体合作项目申请书

教务处、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6

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

教务处、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7

选题变更申请表

学院自行统一

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8

评分标准

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9

毕业设计(创作)中期工作自查情况表

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10

中期检查方案

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11

中期检查总结

12月31日之前

教务处、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12

毕业设计(创作)成绩汇总

5月15日之前

教务处、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13

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及相关材料

5月22日之前

教务处、学院留存

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汇总表及相关材料

14

指导教师工作总结

学院自行统一

学院、教研室留存

15

毕业设计(创作)工作总结

5月31日之前

教务处、学院留存

16

毕业展

时间待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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