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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德师风

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2-05-05 11:06:15  浏览:
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〔201410号)精神,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学识、有爱心的好老师,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,根据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冀教人〔20152)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就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

一、充分认识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

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养成,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,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。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建设工作,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整体素质和师德水平,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强化教职员工“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、阵地意识、底线意识”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

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我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,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贯彻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、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<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>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结合学习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(教人〔201111),坚持价值引导、师德为上、以人为本和改进创新的原则,引导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,承担育人职责,永怀仁爱之心,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;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,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,适应时代发展要求。

广大教师要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把教书育人融入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,建立健全教育、宣传、考核、激励、惩处、监督、检查、保障等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,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,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、学问之师,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、诚信风尚的引领者、公平正义的维护者,做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。

二、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

() 强化师德教育培训。学校相关部门制订教师培训计划,要将师德教育纳入其中,摆在教师培训工作首位,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,在教师的岗前培训、青年教师培训、教学科研培训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,把教书育人楷模、优秀教师请进教师培训课堂,用真人真事诠释、丰富我校师德教育的内涵,引导教师牢固树立“学高为师、身正为范”的职业理念。

() 以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,不断丰富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法。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弘扬中国精神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加强道德教育和实践,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。把教师职业理想教育、学术规范教育、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。加强师德教育课程建设,精心设计师德教育载体,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法,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持续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研讨会、报告会、警示教育会等常态化、规范化的师德教育活动。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作用,以党的先进性教育引领师德师风建设。发挥好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,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,开展文化沙龙、读书会、交流会等师德教育主题系列活动,增强师德教育的实效。

() 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制度。结合新教师(含辅导员)入职培训计划的实施,组织新教师进行入职宣誓仪式,引导他们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老教师光荣退休时,举办荣休仪式,用他们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在职教师。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,教师须签订师德承诺书。

() 加强师德教育骨干队伍建设。学校建立 “师德教育人才库”,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对师德工作管理者和培训者、德育工作者等师德建设骨干教师进行师德教育专项培训,不断提高师德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。

() 将师德教育融入教学实践环节。结合教学科研、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,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、学习考察、挂职锻炼、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,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。

三、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

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、系统化、常态化。将师德宣传列为学校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。系统宣讲《教育法》、《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内容,宣传普及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。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。通过组织演讲比赛、征文比赛、师德巡回报告等形式,以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、纪念日为契机,依托电视、广播、报纸、网站及微博、微信、微电影等媒体形式,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,弘扬高尚师德,展现当代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,努力营造全校师生关心、支持、监督师德建设的良好氛围。

将每年9月份确定为“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”,集中开展以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为核心的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,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,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加强师德修养,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,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通过培育、树立、宣传、推广教师先进师德典型,充分发挥先进教师和道德标兵的引领、示范和标杆作用,集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,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。

四、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

学校结合实际制订师德考核实施办法,把师德考核列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。成立河北美术学院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每年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。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。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,并在教师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、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,当年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、不得聘用高一等级岗位、不得评先评优,并视情况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,执行新聘岗位等级待遇标准。

进行教师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,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原则,采取教师述评、自评,学生参与测评、同事互评、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。考核结果通知教师本人,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,听取教师本人意见。

五、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

学校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,每学年开展师德标兵、师德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。把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必要条件。在同等条件下,师德表现突出的,在人才项目选拔推荐、教师职务(职称)晋升和岗位聘用,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等评选中优先考虑。

六、建立健全师德惩处机制

严肃查处违反师德的行为,绝不姑息。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划出了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(简称“红七条”):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;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;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;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;在招生、考试、学生推优、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;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;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一旦出现师德禁行行为,学校将在第一时间组织调查,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、记过、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、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、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处分。对品行不良、影响恶劣的,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撤销其教师资格。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。

建立问责机制,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、拒不处分、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,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
七、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

() 严格教育教学规范、学术研究规范、校外兼职规范等,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处理。将师德师风纳入“学评教”的重要内容。加大教学督导力度,教学督导不仅要对课堂教学内容、方法、手段、教材等开展评价监督,更要对课堂教学中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价把关,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正确政治导向。

() 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制度。学校设立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。对教师出现违法违纪行为,以及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影响的事件,各单位要及时向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报告。对构成犯罪、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,以及出现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,学校将相应作出严肃处理并上报省教育厅。

() 建立健全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。通过各级领导和教师听课、学生评议等途径,及时把握每位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管理育人、科研育人、实践育人的工作情况。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定期分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对策措施。

() 建立健全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。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,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,将各类违反师德的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。遇到影响较大的突发师德违规事件,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将会及时调查、处置,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沟通,努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、有序、有效开展。

() 建立健全学校、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。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、工会、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。设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,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,有查必果,有果必复。

八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检查机制

每年10月为我校师德建设工作检查月。学校将组织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;对教师主要检查践行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情况,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存在违反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提出的“红七条”的情形。对于在师德建设工作中领导不重视、制度不健全、管理不到位、师德问题较多的单位,将会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。

九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保障机制

() 加强组织领导。建立和完善校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齐抓共管、二级学院具体落实、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形成师德建设合力。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、校长负总责,人事处、教务处、院长办公室(宣传、督查部门)、校团委、科研处、学工处、校工会、各二级学院等分工负责、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,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、宣传、检查、督促工作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挂靠在人事处,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的落实督办(详见附件一)。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,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,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共同承担起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,切实做到制度落实、组织落实、任务落实。

() 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。根据《教育法》《高等教育法》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明确并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。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,在干部选拔任用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,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创设公平正义、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。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,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。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、申诉权利,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,维护教师合法权益。健全教师发展制度,构建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,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培训、开展学术交流合作。

() 严格队伍管理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制度,把好入口关,把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作为专任教师、辅导员遴选评聘的首要标准。加强在新教师招聘录用、人才引进中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心理素质考察,在注重教师任职学历标准、教育教学能力要求的同时,对教师的思想素质、职业道德要求和心理健康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。学校将把教师参加师德培训记录、师德举报查处记录、奖惩记录、师德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教师本人档案,并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
()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。学校将师德建设经费列入专项预算,以有效实施师德培训、主题教育、专项活动、素质测评、档案管理等。

 

 

○一五年三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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