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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〔2020〕31号 关于做好2019-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0-06-03 10:45:22  浏览: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教育部、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在线教学实际情况,为保障2019-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“在线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”为原则,以课程目标为导向,积极推进考核方式改革,采取过程性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线上考核方式,鼓励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,充分利用线上平台资源,综合应用笔试、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,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。

二、组织管理

1.考试课程:公共基础课程、思想政治课程、人文通识课程和专业理论课程。

2.考试形式:本学期采取线上随堂考试形式,可利用超星学习通、云班课、腾讯会议、钉钉等系统开展线上考试。由各教学单位根据线上课程考核方案组织实施。确需改变考试时间和方式的课程,需6月12日前报教务处备案(备案表见附件)。

3.考试组织:各教学单位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,召开考试专题工作会议,制定本学期线上考试工作方案,安排部署期末考试工作,对考试各环节责任到人。教育学生端正考试态度,自觉遵守考试纪律,诚信意识,文明应考。

三、考试命题

各教研室针对每门课程制定线上考试工作方案,任课教师结合本学期线上教学特点,结合课程实际,优化命题,增强试题开放性和灵活性,有效体现课程教学目标。教研室要对考试课程命题全面审核,保证命题质量。

四、成绩评定说明

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(过程性考核)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。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均按百分制记,例如:总评成绩=平时成绩100×40%+期末成绩100×60%。鼓励各门课程加大过程性考核比例,严禁以考勤替代平时成绩。

五、阅卷、成绩登统、考试分析与材料归档

考试结束后,各教研室要按考试相关规定及时进行阅卷、评分、成绩登统和考试分析。批阅试卷时要采取适当方式留痕,并按《河北美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》(河美发[2018]92号)和《河北美术学院课程教学文件归档基本要求》(教务[2016]27号)中纸质材料存档要求保存电子材料备查。

六、缓考申请

学生一般不允许缓考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者,可于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,经辅导员和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后,报教务处审批,参加下学期组织的线下补(缓)考试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学期线上考试工作,保障线上考试与线下考试质量等效。做好线上考试相关准备和通知工作,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。

2.难易适度。命题涵盖教学的基本内容,难易适度,符合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,形成一定的梯度。

3.以生为本。要关注每名考生,深入了解考生具体情况,制订明确的线上考试流程和考试须知,提前告知所有学生,可通过模拟测试等形式让学生提前熟悉网络考试软件和考试流程,提醒学生做好考前复习和设备检测,确保本学期线上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
4.成绩录入。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,请任课教师于2020年7月5日前全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。

八、材料报送

报送材料:试卷、命题审核表、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。

报送时间:于6月12日前,各单位统一将以上材料电子版、纸质版报教务处(电子版发送邮箱:584355765@qq.com)。

九、其它

因疫情影响,线上考试改革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增加,希望各教学单位克服困难,按通知要求做好期末考试工作,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。

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联系。

联系人:曲海威 富磊 联系电话:88585095(877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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